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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市海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水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港前大道以西,疏港大道以北

项目概况:包括海水取排水及12公里管道输送、取水泵站、海水淡化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项目海水取水及输送规模115万吨/天,包括海水冷却和海水淡化两部分,其中海水冷却规模80万吨/天,海水淡化产水规模12万吨/。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海水取水及输送规模115万吨/天,其中海水冷却规模80万吨/天,海水淡化产水规模8万吨/天,二期建设海水淡化产水规模4万吨/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洪海

联系电话:051880179001

E-mail: zhaohh5678@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mail: 120993755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2023517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