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业务政策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点击:
(一)供水原则
1.徐圩新区生活用水全部由徐圩自来水厂供应。石化产业基地外的生产用水原则上全部由徐圩自来水厂供应,石化产业基地内采用分区、分质供水方案,原则上一区、二区和四区由徐圩第二水厂供应工业水作为企业生产用水,三区和五区由徐圩自来水厂供应自来水作为企业生产用水。

图2石化产业基地分区图
2.用水企业有用水计划时,需在项目设计阶段与水务公司签订供水商务合同,同时,根据连云港徐圩新区水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徐圩新区供水管控的通知》(连徐水〔2019〕18号)要求,用水企业需做水资源论证报告或节水评价,商务合同中用水量要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用水量为依据。
3.供水管网:由水务公司负责将供水管道敷设至项目用地附近的公共供水管道支线井,从公共供水管道支线井到计量水表处的管道和水表建设、施工、安装等由水务公司负责,企业承担此部分费用。
(二)供水用户分类
徐圩新区自来水用户分类表依据连云港市自来水分类标准表[连价工〔2009〕210号]。
表一:
类别 | 分类 | 分类说明 |
一、生活用水 | 居民 | 居民生活用水 |
行政事业单位 | 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部队、外省市政府驻连机构、涉外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的办公用水(单位对位经营用水除外) | |
二、生产用水 | 制造、采掘、交通运输 | 产品制造、加工、矿产品开采、港口、电力、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水上运输、装卸搬运、物流等用水 |
商业、邮电通讯、金融、保险、证券、宾(餐)馆 | 国内商业、对外贸易、物流供销、仓储、金融、保险、证劵、期货、普通澡堂、各类宾馆、酒店、旅馆、理发、饮食加工、邮政、停车场、旅游、摄影图片、影剧院、经营性公园、游泳池、咨询中介、事务所、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讯行业用水、市政工程用水 | |
三、特种用水 | 啤酒、饮料、纯净水、娱乐、休闲、高档洗浴场所、船舶上水、建筑施工用水 |
(三)供水水价标准
1.自来水水价标准
表二:单位(元/立方米)
分类 | 类别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费 | 污水处理费 | 到户价 |
生活用水 | 居民用户 | 1.62 | 0.20 | 1.15 | 2.97 |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 1.72 | 0.20 | 1.15 | 3.07 | |
生产用水 | 八大高耗水工业行业企业 | 2.19 | 0.3 | 1.20 | 3.69 |
非高耗水工业行业企业 | 2.19 | 0.2 | 1.20 | 3.59 | |
特种用水 | 4.00 | 0.20 | 1.40 | 5.60 |
注:1)水资源费根据国家标准调整征收。
2)高耗水工业行业指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八大行业。
2.工业用水水价标准
表三:单位(元/立方米)
分类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费 | 水利工程水费 | 到户价 |
工业用水 | 1.66 | 0.30 | 0.09 | 2.05 |
注:工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固定费用加可变费用执行,其中固定费用1.26元/m3,可变费用0.79元/m3。水资源费根据国家标准调整征收。
3.阶梯水价
根据《连云港市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发改价格发〔2019〕505号)要求,对用水量超过核定定额(计划)用水指标的用户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用水户因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发生变化,需调整本年度用水定额用水计划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新核定用水定额用水计划水量。
